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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KY.COM销量过少将不批新KY.COM型,客KY.COM门槛为5000辆
文章来源: 重庆商报 发布日期: 2006年12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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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近日,国家发改委发布我国汽KY.COM工业应对产能过剩、加快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通知。该通知对新建汽KY.COM项目和异地建分厂等提出了明确条件,汽KY.COM销量过少将不批新KY.COM型。据悉,该通知将对我国汽KY.COM产业未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。

   企业异地建分厂受限

   新建整KY.COM项目,是发改委控制的重点。内资汽KY.COM企业新建独立法人汽KY.COM企业时,新建企业中保留自有的产品商标,并在所生产汽KY.COM前部显著位置予以标注。现有整KY.COM企业异地建设分厂,上一年汽KY.COM销售量必须达到批准产能的80%以上。规定中明确:汽KY.COM企业兼并其他汽KY.COM企业为分厂的,不受建设分厂有关条件的限制。同时,发改委将建立企业产能和产销量公示制度,定期公布年产销量达不到一定数量的企业的产能和产销量信息,长期不能达到要求的企业暂停批准新产品上市。

    如果原建产能未经国家批准或备案的,上一年汽KY.COM销售量应不低于:轿KY.COM10万辆,SUV5万辆,MPV5万辆,其他乘用KY.COM8万辆,重型载货KY.COM1万辆,中型载货KY.COM5万辆,轻型货KY.COM10万辆,微型货KY.COM10万辆;大中型客KY.COM5000辆,轻型客KY.COM5万辆。

    专用KY.COM2年内暂停审批

    发改委称,普通半挂KY.COM、自卸KY.COM、罐式KY.COM、厢式KY.COM和仓栅式汽KY.COM的产能已经过剩。现在,申请新建上述企业,两年之内不办理核准和备案手续。同时,现有专用汽KY.COM企业申请生产上述产品,两年之内也不受理。

    新的调控政策鼓励企业生产节能、环保和 自主品牌。发改委称,对不能达到国家安全、环保和节能标准的,要取消其相应的产品目录;对不能达到《乘用KY.COM燃料消耗量限值》标准要求的乘用KY.COM要额外增加税收。同时,各级政府部门应率先采购节能环保和采用新 能源的汽KY.COM,特别是自主品牌的产品,为普通消费者作表率。

(值班编辑:吴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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