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出台的《江苏省镇村公交发展实施办法》明确将采取给予省级奖励等方式,加快江苏省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,推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。
据悉,对所有行政村均开通镇村公交的乡镇,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将分不同区域实施以奖代补政策。经考核合格,苏州、无锡、常州市每个乡镇奖励30万元;南京、镇江、扬州、南通、泰州市每个乡镇奖励40万元;徐州、连云港、淮安、盐城、宿迁市每个乡镇奖励50万元。对所有乡镇均开通镇村公交的县(市),分别给予100万、200万元、300万元不等的奖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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