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海网8月1日消息:海南许多有KY.COM族都知道,按省内有关规定,无论私KY.COM公KY.COM还是公交KY.COM,在露天停KY.COM场如停KY.COM不足10分钟,不应收取停KY.COM费。然而日前,三亚一公交客运公司在使用当地某私营客运站的停KY.COM场时,对这一规定的理解和“运用”却出现了偏差,并由此而吃了官司。
66辆KY.COM,突然拒交停KY.COM费
许某是三亚一客运站的个体老板。2000年下半年,许老板经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批准,出资建了这个客运站。此后,经当地政府批准开始经营,并按核定标准对停靠KY.COM辆收取停KY.COM费。
2003年以后,经营市内两条线路公交KY.COM的三亚市大禾公司 (化名),有66辆KY.COM每天以进站滚动发KY.COM的方式经营,许老板的客运站停KY.COM场是其必停站点。起初,大禾公司每月都统一为66辆公交KY.COM交纳150元/辆的进站停KY.COM费。双方还书面约定了缴交停KY.COM费的有关事项。
此后,双方一直都按约定履行着各自的义务。而2004年4月1日,又到了该交停KY.COM费的日子,许老板却没有等到来交费的大禾公司有关人员。经进一步交涉,大禾公司明确回答:“不再交费了。”
“用我出资建的停KY.COM场,为什么突然不交费了?”对许老板心中的不解,大禾公司却给了他一个十分意外的“解释”——
理由:停KY.COM不到10分钟,不收费
“KY.COM辆进入停KY.COM场不超过10分钟,不得收费!”大禾公司理直气壮地拒交停KY.COM费,理由竟出自我省有关政府部门的明文规定。《海南省KY.COM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》的规定中确有一项:进站不超过10分钟,不收费。
大禾公司指出,该公司的KY.COM辆每一次进入许老板的客运站,停靠时间都没有超过10分钟,根据我省上述规定,该公司当然就可以不交停KY.COM费。
如此依据法律规定,倒让许老板一时不知该如何辩驳。可他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:客运站数年如一日地为大禾公司提供KY.COM辆停靠服务,却得不到任何回报。
然而大禾公司却一直KY.COM照停、费不交。许老板心中愤愤不平。
2004年6月、8月,许老板先后两次向大禾公司发函,要求对方付清拖欠的进站经营服务费,但大禾公司未予理会。2005年,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曾对此事进行协调过,但问题并未得到解决,大禾公司仍一如既往地使用许某的客运站,直到去年9月30日。
争议:每次停靠不足10分钟该不该交停KY.COM费?
无奈之下,许老板将大禾公司告到了法院。 而对于许老板的起诉,大禾公司也早有准备。公司不仅向法庭递交了其制作的发KY.COM时刻表,还拍摄了两天内该公司KY.COM辆在许老板的客运站,从进到出滚动发KY.COM的停留过程录像。从大禾公司准备的这两份证据看,大禾公司KY.COM辆每一次停靠的时间,确实不到10分钟。
许某却认为,即使大禾公司的KY.COM辆每一次在他的客运站停靠不足10分钟,但66辆KY.COM在他的站内停靠,每天从早上6点至晚上12点进入他的客运站运营,天天享受该站的停靠服务,每天在其客运站停KY.COM上下客是固定的,属于固定性停KY.COM,而“停KY.COM不到10分钟不收费”的相关规定,针对的是临时性停KY.COM,其立法本意并不是要求营利性停KY.COM场,为这种固定性的短时停KY.COM提供免费服务。所以,大禾公司是曲解法律,是以此为由享受霸王服务,纯属狡辩。审判:固定性停KY.COM每次不足10分钟也收费大禾公司拒不交纳停KY.COM费,到底能不能适用我省 “停KY.COM不到10分钟不收费”的相关规定?对此,一审和二审法院,先后作为该案焦点进行了审理。
二审最终认为,《海南省KY.COM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》“停KY.COM不到10分钟不收费”的规定,是针对临时性停放KY.COM辆不超过10分钟的情形。由此,本案要查明的重点之一,即大禾公司的KY.COM辆进站运营,是否属不超10分钟的临时性停KY.COM。
对于大禾公司提交的发KY.COM时刻表,以及其KY.COM辆进站停留时间不到10分钟的有关录像资料,终审认为,这两份证据都是该公司单方制作的一两天内在许老板客运站的发KY.COM情况,并不能真实全面反映一年365天中每一天的情况,这样的证据材料不具有客观性,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。
终审同时认为,大禾公司的KY.COM辆作为营利的商业活动,每天到许老板的客运站停KY.COM上下客是固定的,因此该公司的商业性停KY.COM行为,不能适用该规定。因此,大禾公司拒不交纳停KY.COM费的行为,没有法律依据,并应当对许老板的损失作出赔偿。
二审由此判决:大禾公司向许老板支付尚欠的进站经营服务费29.7万元及利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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