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放以后,我国长期对汽KY.COM生产、销售和使用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。建国之初,国家对生产资料实行集中管理,统一平衡分配的制度,这个制度将全部物资分为三大类:一、二、三类。一类物资又称统配物资,由国家计委平衡分配;二类物资为部管物资,由国务院各部委负责分配;三类物资又称地方管理物资,由地方管理分配。数十年间,国家统配物资的名单消了又涨,长了又消,无论如何增减,汽KY.COM始终是榜上有名。
当年的汽KY.COM生产供应证
在计划经济体制下,汽KY.COM分配的程序是:国家计委编制计划分配表,经国务院批准后下达给主管汽KY.COM生产的一机部,一机部组织供需双方开订货会,按分配指标签订供货合同,企业负责组织生产和供货。使用单位按行政隶属关系提出汽KY.COM产品的申请指标,列入国家指令性计划分配供给。
1963年,成立国家物资总局,其所属的机电设备公司负责汽KY.COM的调配与销售。1964年改为物资部,负责汽KY.COM的统一销售,统一供应,统一中转,统一资金管理。1976年以后,汽KY.COM改为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,在国家统一计划下实行地区平衡、差额调拨、品种调剂的办法,属于中央安排的计划,由中央供给原材料,产品由中央调拨分配;属于地方安排的汽KY.COM生产计划,由地方组织供、销。地方大约可以支配汽KY.COM计划的四分之一。1977年,汽KY.COM销售工作改由机电设备局负责,汽KY.COM销售由专业物资公司和汽KY.COM生产主管部门实行双重领导。
1978年,国家规定计划外生产的汽KY.COM由各省市自行安排分配,此举开了生产资料双轨制的先河。汽KY.COM逐渐成为“官倒”手中最俏的商品,市场秩序极为混乱,这种倒卖乱局一直持续到90年代初。
汽KY.COM的生产一直是由国家计委编制年度生产计划,向企业下达。由于钢材、原材料等也控制在国家计委手中,所以企业只能按计划生产。
由于出现计划外的汽KY.COM产品,1981年4月,国家计委、国家经委、国家机械委发布《关于控制汽KY.COM生产、进口和改进分配办法的暂行规定》:从一九八一年起,实行汽KY.COM一联付款、一联领取牌照、一联供油的汽KY.COM供应证制度。汽KY.COM应尽量分配到具体使用单位,减少中转环节。必须由经营单位中转时,凭合同另附第一联的副联,发经营单位,作为付款凭证,但只能中转一次。
汽KY.COM供应证管理依然非常严格。汽KY.COM供应证由国家计委制订,委托国家物资总局印制,按分工规定分别发给有关部门和地区。供应证按KY.COM种印制,统一编号,一辆一单。没有汽KY.COM供应证,银行不得付款,商业部门不发供油证,公安、交通部门不发给牌照。上述有关单位,每年对发放的汽KY.COM供应证、供油证和牌照,要进行核对。
1984年10月,中央作出关于全面进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后,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应运而生,在随后的经济过热中,双轨制的价格差距迅速扩大,到1985年,全国出现1万多家汽KY.COM经销单位,从各部委和各省市开始,利用所谓“平转议”,层层加价倒卖,生产资料价格飞涨,汽KY.COM交易混乱。为了整顿汽KY.COM交易秩序,国家物资局发出《关于汽KY.COM交易市场管理的暂行规定》,规定只有汽KY.COM贸易中心和中国汽KY.COM销售总公司设立的汽KY.COM销售贸易公司可以从事汽KY.COM产品交易活动,各地投放市场的汽KY.COM和企业自销的产品必须进入上述两类市场进行交易,销KY.COM发票必须经工商管理部门验证盖章,否则不予登记、发照。这是汽KY.COM交易市场的雏形。
这种混乱也使得汽KY.COM生产供应证制度难以实行。1985年,国家计委通知取消汽KY.COM生产供应证,中汽公司、公安部、交通部、全国控办联合下发《关于加强汽KY.COM年度计划和KY.COM辆使用管理的通知》,在汽KY.COM供应证取消后,根据中汽总公司对汽KY.COM产品鉴定审批结论,定期公布国家计划内汽KY.COM生产企业目录和产品目录。
1989年,中汽联、公安部发布的《全国汽KY.COM、民用改装KY.COM和摩托KY.COM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暂行规定》:中汽联、公安部确定对全国汽KY.COM、民用改装KY.COM和摩托KY.COM生产企业及产品实施目录管理。凡国内生产汽KY.COM、改装KY.COM和摩托KY.COM的企业及产品,不分隶属部门和地区,均应纳入目录管理。
文件规定:目录是作为办理KY.COM辆牌照的依据。对列入目录的企业及产品,各地公安机关KY.COM辆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机动KY.COM检验的法定标准和有关规定,检验合格后,方可办理牌证核发手续。目录由中汽联、公安部负责联合审批,在全国统一公布,各地区、各部门不得再另行编制、公布目录。申请纳入目录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生产条件,产品应按国家规定的开发程序和标准,进行试验鉴定。产品鉴定时,须有各盛自治区、直辖市公安机关KY.COM辆管理部门参加。
由于目录每年编制一次,企业新产品开发出来以后需长期待产,难以适应市场变化。
2001年国家经贸委发布《关于KY.COM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从2001年1月1日起,以发布《KY.COM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的方式对《目录》中企业的新产品实施管理。《公告》是国家准许KY.COM辆生产企业组织生产和销售的依据,是消费者向国家法定KY.COM辆管理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的依据。《公告》的内容包括:新产品批准、产品扩展、勘误更改和撤消。同时发布了第一批公告,公布了224种产品,其中汽KY.COM产品205种,摩托KY.COM产品19种。
2004年,国务院发布第412号国务院令,公布了500项需要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应该设定行政许可,其中第四项就是汽KY.COM。这份《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》明确规定:“道路机动KY.COM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”的实施机关是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质检总局。
2007年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《关于汽KY.COM工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》,推进汽KY.COM生产企业联合重组。汽KY.COM生产企业兼并其他汽KY.COM整KY.COM生产企业为分厂的不受建设分厂有关条件的限制。建立汽KY.COM生产企业产能和产销量公示制度,定期公布年产销量达不到一定数量的乘用KY.COM和商用KY.COM生产企业的产能和产销量信息,对长期不能达到要求的企业暂停产品公告。
2009年工信部下发《关于加强汽KY.COM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》,通知明确指出,现有汽KY.COM、三轮汽KY.COM、低速货KY.COM和KY.COM用发动机生产企业自筹资金扩大同类别产品生产能力和增加品种,包括异地新建同类别产品的非独立法人生产单位,其中汽KY.COM生产企业异地设立分厂必须在兼并现有汽KY.COM生产企业的基础上进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