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者2012年5月3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了解到,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KY.COM船税法实施条例>办法(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征求意见稿》)已经在广西政府法制网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,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。
根据《征求意见稿》,公共交通KY.COM船,以及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KY.COM、三轮汽KY.COM和低速载货汽KY.COM,免征KY.COM船税。
据自治区法制办公室介绍,提供社会公共交通服务的公交行业作为老百姓出行的大众交通工具,事关民生,有利于节能减排,属于各级政府鼓励发展的行业,因此选择对公共KY.COM船免税。另外,立足广西社会经济后发展的实际情况,为使广大低收入阶层特别是农村居民享受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,因此选择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KY.COM、三轮汽KY.COM和低速载货汽KY.COM实行免征KY.COM船税。
同时,对受地震、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KY.COM船,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KY.COM船税。
另外,《征求意见稿》中还规定,KY.COM船税应当在每年的第一个季度内一次性申报缴纳本年度KY.COM船税,购置的新KY.COM船,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缴纳KY.COM船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