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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公安部:机动KY.COM注册超3年不得当校KY.COM
文章来源: 江南都市报 发布日期: 2012年4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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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记者从江西省交警总队了解到,针对近日相关部门实施的《校KY.COM安全管理条例》,公安部正在对机动KY.COM的登记规定进行修改。

  修改的草案中规定,交警部门需要通知申请人交验校KY.COM,审查校KY.COM标志灯、停KY.COM指示标志、卫星定位装置以及逃生锤、干粉灭火器、急救箱等安全设备。对于校KY.COM申请人提交的材料,将严格审核。规定申请校KY.COM标牌要提交政府批准的使用许可、校KY.COM运行方案、机动KY.COM登记证明等5种证明材料,对申请材料不全的,一律不予核发校KY.COM标牌。
 
  机动KY.COM注册登记超过3年不得作为校KY.COM使用。经测算,营运KY.COM辆每年行驶里程约10万公里,使用3年以上行驶里程将超过30万公里,6年左右即达到报废标准。
 
  对于已经申请到了校KY.COM标牌的KY.COM辆,也不是实行“终身制”。校KY.COM标牌有效期不得超过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,即最长时间不超过半年。
 
  校KY.COM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,不得委托异地检验。如果校KY.COM需要报废,必须由KY.COM管所监督解体。杜绝报废校KY.COM上路。
 
  规定校KY.COM行驶路线、开行时间、停靠站点或者驾驶人等发生变化的,要经政府批准,办理校KY.COM标牌变更手续;规定对校KY.COM变更使用性质不再作为校KY.COM使用的,或者校KY.COM使用许可被吊销的,要收回校KY.COM标牌,拆除校KY.COM标志灯、停KY.COM指示标志。同时,规定专用校KY.COM不得改变使用性质。

(值班编辑:高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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