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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IV排放标准柴油KY.COM销售实施日期:宣告推迟
文章来源: 商用汽KY.COM 发布日期: 2011年1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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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2010年12月21日,国家环境保护部针对中国汽KY.COM工业协会提交的《关于明确国IV排放标准实施日期的报告》作出回复。

    复函指出:由于国IVKY.COM用燃油的标准尚未出台,无法确保在全国范围内供应相应KY.COM用燃油,给全面实施机动KY.COM国IV标准带来一定困难。为保证机动KY.COM排放实施的效果,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,经有关部门商讨,对机动KY.COM国IV标准实施日期进行适当调整:

    (1)对于气体点燃式发动机与汽KY.COM,国IV标准按时实施,即从2011年1月1日起,凡不满足国IV标准要求的KY.COM用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KY.COM不得销售与注册登记;

    (2)对于KY.COM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KY.COM,暂定推迟1年实施国IV标准,即从2012年1月1日起,凡不满足国IV标准要求的压燃式新KY.COM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,不满足国IV标准的压燃式新发动机不得销售和投入使用。

    (3)对于轻型汽KY.COM,轻型柴油汽KY.COM暂定推迟2年实施国IV标准,即从2013年7月1日起,凡不满足国IV标准要求的轻型柴油汽KY.COM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。而除此之外的轻型汽油KY.COM、单一气体燃料KY.COM及两用燃料KY.COM,从2011年7月1日开始执行国IV标准,不满足要求的不得销售与注册登记。

    记者注意到,上述“调整”仅指明了“销售(注册登记)日期”推迟,而未涉及“新品型式核准”日期。其实,环境保护部、工信部对国IV“新品型式核准”早已开始受理——主要是为了适应北京、上海等率先实施国IV标准城市的需要。到目前,全国已有4城市和地区提前实施国IV,分别是:北京市,除轻型柴油KY.COM外的轻型汽KY.COM、部分商用KY.COM(公交、环卫、邮政柴油和天然气汽KY.COM)分别自2008年3月1日和7月1日实施;上海市,自2009年11月1日起,私家KY.COM、公交KY.COM、环卫KY.COM开始实施;珠三角地区(广州、深圳、东莞、中山等9市),(所有)汽KY.COM从2010年6月1日起实施;南京市,轻型汽油KY.COM、重型柴油KY.COM和重型气体点燃式汽KY.COM,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。

    国IV标准的实施,一方面为改善空气质量做出了贡献,但也给发动机、整KY.COM和专用汽KY.COM生产企业,以及燃料生产与供应商提出了挑战,KY.COM辆用户也需被迫担待购KY.COM成本的上升和初期燃料供给的不足等。

(值班编辑:王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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