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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金龙关于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告
文章来源: 上海证券报 发布日期: 2009年2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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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关于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 

  企业的公告 

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 

  根据厦门市科学技术局、厦门市财政局、厦门市国税局和厦门市地税局联合发文《关于认定厦门市2008年度第二批(总第二批)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》(厦科联[2008]74号),公司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KY.COM工业有限公司和厦门金龙旅行KY.COM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厦门市2008年度第二批(总第二批)高新技术企业。 

  根据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《关于江苏省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及核发证书的申请》(苏高企协[2008]5号),公司子公司金龙联合汽KY.COM工业(苏州)有限公司被认定为江苏省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。 

  至此,公司三个客KY.COM整KY.COM生产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KY.COM工业有限公司、厦门金龙旅行KY.COM有限公司、金龙联合汽KY.COM工业(苏州)有限公司均为高新技术企业。根据相关规定,该三家子公司将自2008年起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,按15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。 

  特此公告。 

  厦门金龙汽KY.COM集团股份有限公司 

  2009年2月18日

(值班编辑:吴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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