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省广汉市一个耗资数千万元的一级标准客运站,荒废了将近3年,仍未启用。交涉近3年无果后,2008年7月18日,投资者黄德武向四川省高院提起诉讼,请求法院判令广汉市政府违反合约,并索赔1亿余元。目前,KY.COM站仍未投入使用。
投资者黄德武告诉记者,2003年,广汉市政府公开招标,用“BOT”模式建设广汉三星堆汽KY.COM客运站。
在广汉市交通局2003年3月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称,KY.COM站年度利润362.30万元。黄德武看到报告后,决定投资建设汽KY.COM客运站。
2003年12月29日,黄德武以广汉市三星堆汽KY.COM客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“客运公司”)法人代表的名义,与广汉市政府签订了合同书。合同书约定:广汉市三星堆汽KY.COM客运站建成经营前3个月,广汉市政府负责将广汉全市汽KY.COM客运站的经营权无偿移交给客运公司,且保障客运公司在特许经营40年期间内,独享经营权(乡镇客站除外)。同时在合同中承诺撤销广汉现有3个汽KY.COM站,即为“三站合一”。
2006年2月7日,客运站建成,客运公司向广汉市政府发出报告,要求合同约定事宜。黄德武称,客运站造价5900万元。
黄德武说,在随后的多次接洽中,广汉市政府相关部门均以“下一步解决”等回答。
后来,广汉市政府的代理律师解释:合同约定的“汽KY.COM客运站建成正式运营前3个月”,应理解为三星堆客运站建成并正式运营后,在正式运营3个月内,广汉市政府将全市汽KY.COM客运站经营权无偿移交给三星堆客运公司。
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周伟说,“政府在合同的文字上做游戏,很明显没道理”。
其后,黄德武称欲退出项目,广汉市政府多次要求其降价,双方终于闹上法庭。
2008年12月底,三星堆客运站里,停KY.COM场满是杂草,KY.COM检系统开始生锈。而广汉的其他3个KY.COM站人满为患,候KY.COM室狭窄,其中两个KY.COM站都没有启用行李安检设备。
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建平认为,此案中广汉市政府违反了合同约定,必然导致对政府的信心下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