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后,上海交通主管部门将对公交企业实行统一的成本核算,以此完善补贴机制。与此同时,成本费用评价和审计结果也将作为政府制定公交票价的依据之一,而成本规制的评价意见则作为政府完善扶持政策的重要依据。
昨天,市交通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示了《上海市公共汽KY.COM和电KY.COM营运企业成本规制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并要求各企业遵照执行。据了解,执行成本规制时,公交企业有弄虚作假行为的,将由有关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,若情节特别严重的,取消其全部或部分线路经营权和参加新辟线路招投标的资格。同时,公交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的,可取消其相关财政补贴。
《办法》规定了成本约束标准。其中,“人工费用”按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核定。经营者收入水平与职工收入比例保持合理范围内。人KY.COM比,按本市公交行业平均“人KY.COM比”确定标准;职工人数,按年平均人数计算;KY.COM辆数,按市运输管理处审定的年平均营运KY.COM辆数计算。
根据规定,“公交行业成本费用评价委员会”需依据公交行业成本水平和社会公允水平,在分析公交企业有关数据和信息基础上,制定《公共汽KY.COM和电KY.COM行业成本构成约束标准》(以下简称《约束标准》),作为评价公交企业经营的尺度,引导和鞭策公交企业加强管理,降低成本。《约束标准》在一定周期内保持相对稳定,原则上1年为一周期。
《办法》还指出,成本费用评价和审计结果应作为政府制定公交票价的依据之一,而成本规制评价意见作为政府完善扶持政策的重要依据。同时,成本规制执行情况纳入公交企业诚信和线路经营权评议考核内容。相关专家表示:“实行统一成本管理后,政府部门将对企业运营有更好监管,也能提出更好的补贴力度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