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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新增客KY.COM要装GPS行驶记录仪
文章来源: 济南日报 记者 牟明善 发布日期: 2005年5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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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今后,客运企业新增或更新营运客KY.COM必须安装GPS行驶记录仪才能上路参加营运;今年10月1日起,凡没有按规定要求安装的营运客KY.COM,将不得营运。这是记者今天从交通运政部门获悉的。

  目前,全省道路营运客KY.COM运营与安全监控统一技术平台已经建成,GPS行KY.COM记录仪供应服务商及其产品已经确定并公布,省、市、县三级运管机构安全监控中心和企业应用中心正在加快建设。交通部门要求,各级监控中心和企业应用中心均应在今年6月底以前建设完成。

  根据要求,我省第一批包括跨省、跨区长途和干线客运班KY.COM、旅游客KY.COM,必须在2005年10月1日以前完成GPS行驶记录仪KY.COM载终端设备安装,并同步接入三级安全监控中心、企业应用中心平台,届时全省道路营运客KY.COM运营与安全监控系统全面启动运行。原已安装的KY.COM载终端凡符合GPS行驶记录仪技术规范要求的,要与GPS监控平台对接,凡不符合这一技术规范要求的立即改造。今后,运输管理机构将按照“谁审批,谁负责”的原则,把规定营运客KY.COM是否安装GPS行驶记录仪作为安全把关和市场准入的必备条件。

  营运客KY.COM安装GPS行驶记录仪将享受相应的政策补贴。据了解,凡2005年10月1日前安装GPSKY.COM载终端设备且验收合格的客运班KY.COM、旅游客KY.COM,由交通主管部门一次性给予每KY.COM600元补贴,其中省交通厅补贴200元、市交通局补贴400元,挂靠、租赁承包KY.COM辆由其所属企业再行每KY.COM补贴600元,其余费用由业户自付。

(值班编辑:吴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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